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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員涉恐嚇輪姦女童長青網文章

2010年11月0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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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1月03日 05:35
2010年11月03日 05:35
新聞類別
港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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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明報專訊】13歲少女在MSN與素未謀面的消防員聊天,消防員被指首次聊天便要求少女做愛,更威脅若不答應便會與友人到她家中輪姦她。消防員否認3項刑事恐嚇,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受審。

報稱任職消防員的被告甘嘉輝(36歲)身形略胖,圓臉孔的13歲女童X一臉稚氣。她供稱中一時開始玩MSN(網上即時通訊軟件),擁有5個帳戶,4個沒有用真名,其中一個帳戶的聯絡名單上有十多個在「HK2Love」 討論區認識的男網友。

今年7月26日,被告在MSN新增她為聯絡人,X雖不認識他,但仍跟他在網上聊天,其間在被告多次要求下,X不情願地傳送了相片和電話號碼予被告。聊天時被告突然要求X與他發生性行為,又稱「如你唔同我搞一次,我就叫我啲friend(朋友)上嚟你屋企輪姦你」,又恫嚇X稱,已知悉她的地址。

「唔同我搞就輪姦你」

X十分害怕,擔心自己早前在討論區透露的住址已遭被告發現,在被告再一次致電恫嚇她後,應邀翌日到荃灣港鐵站相見。惟被告沒有出現,卻在黃昏再次打電話恫嚇X,X當時很擔心,但不打算答應被告要求。

X把事件告知當時在身旁的女同學,女同學勸她向家人求助,事件遂被揭發。

警員憑IP address(網絡位址)得悉被告地址而將他拘捕。X表示事後很後悔自己所為,又稱當日應邀外出並無想過會發生任何事。案件今續。

【案件編號︰ESCC3738/10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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