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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明報專訊】與母不和的中二女生離家數日流連街頭,清晨遇上酒後搭訕的青年,青年藉辭到平台傾談,與少女返自己家後強拉對方入房強姦及肛交,復稱母親快將回家,把少女趕出門口。青年涉強姦及兩項未經同意下肛交昨受審。
被告葉恒鉅(20歲)左手腕露出部分鱗片狀紋身圖案。他否認本年3月24日於荔枝角泓景臺8座寓所強姦14歲女孩X,以及兩度未獲同意下與X肛交,但承認3項交替控罪,包括一項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交,及兩項與21歲以下女童肛交。
邀平台談天 帶返家拉入睡房
控方指出,事發日早上6時,X坐在泓景臺附近,被告上前搭訕。X的錄影證供稱儘管已數度拒絕,仍跟隨一身酒氣的被告到便利店買飲品。X指被告提議到平台談天,但後來到了被告家中,二人同處睡房,被告稱更衣並着X開電腦,回頭卻見被告僅穿內褲,把X推倒在牀。
事後稱「阿媽返」 急送走事主
被告脫光衣物把陽具插入X陰道,X叫痛,被告反轉X身軀改插肛門。X痛楚更甚推開被告,被告意猶未盡,以手指插X的陰道和肛門後再次肛交。X反抗推開被告,被告則手淫,在X口中射精並強迫她吞下。
事後被告稱「阿媽返喇」,急急送走X,「連盒檸檬茶都攞唔切」。X事後向姨姨哭訴被侵犯,警方接報同日中午帶同事主到被告寓所拘捕他。
【案件編號:HCCC278/10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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