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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童改稱未聞消防說「輪姦」長青網文章

2010年11月0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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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1月04日 05:38
2010年11月04日 05:38
新聞類別
港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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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明報專訊】休班消防員涉嫌在MSN及電話中,多次要求13歲女網友發生性行為,否則威嚇帶朋友上門將她輪姦案昨續審。惟少女突改口供稱,被告只講過「想×你」等粗口,從無提及強姦或輪姦字眼。

被告甘嘉輝(36歲)被控3項刑事恐嚇罪,控罪指他於去年7月26及27日,先後透過MSN及手提電話恐嚇13歲女事主,令其擔心人身安全。

現年14歲的女事主昨透過視像系統接受辯方盤問時,突然更改口供,指被告在MSN及電話中從無提及「強姦」或「輪姦」等字眼,被告幾乎每句都夾雜粗口,並曾講過「想×你」,她同意很多粗口都與性部位有關,遂當時覺得被告的意思就是想強姦她,但現已忘記確實字眼。

事主另稱,被告與她大談性愛話題,被告曾查問她「胸部幾大」等私隱問題,又指月事來潮都可做愛。不過辯方指出,事主於MSN曾訛稱與男朋友發生性行為,被告才被引導提及口交、肛交及自瀆等,事主否認。案件今續。

【案件編號:ESCC3738/10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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