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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明報專訊】被告許勝其來港為表兄譚成輝寓所裝修,聲稱因「勾義嫂」東窗事發,演變滅門慘案。他的錄影供辭矛盾處處,不僅記錯自己攜帶的金錢數額,又稱取去事主財物以免被他人偷走,否認變賣謀財。
取事主財物 稱免被他人偷走
警方拘捕被告前,在其單車後箱搜出錄影機硬盤、手提電腦、數碼相機等。被告在錄影證供中承認,該些電子產品來自事主家中,堅稱擅取是為免落入他人手中,「真正唔係好想要,暫時寄託住嘅」、「曾經有人偷嘢,驚畀人偷」。警員明言懷疑被告欲變賣器材套現或自用,被告緩緩說:「冇想變賣,係自用嘅。」而被告稱身懷約3000元港幣來港,其袋卻藏有逾4900元港幣,他先向警員辯解「記錯數」,及後指部分金錢取自兩名成年事主。
被告又承認從表嫂唐恩義的銀包取去3張銀行卡,表示與她相好時獲告知銀行卡密碼,「同一個密碼可以通用」,卻指密碼為「50397」。警員不禁反問「得5個字」,被告強調沒記錯,堅稱未曾提款。控方早前指在被告身上搜出數張提款失敗的單據,銀行閉路電視亦拍到他企圖在櫃員機提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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