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私隱署求檢控權被拒長青網文章

2010年11月05日
檢視個人資料
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1月05日 05:35
2010年11月05日 05:35
新聞類別
港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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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明報專訊】政府計劃修改《個人資料私隱條例》,將出售個人資料刑事化,但拒絕給予私隱專員檢控權力,專員被形容為「無牙老虎」。私隱專員蔣任宏昨日在公眾諮詢會上,當面向政府力陳公署有必要擁有檢控權,並以八達通出售市民個人資料作為例子,指出大眾期望公署懲罰八達通,但礙於公署權力所限而事與願違。

建議市民可查詢資料來源

政府昨為《個人資料私隱條例》舉行諮詢會,約有50名市民出席。蔣任宏在會上除要求增加公署檢控權外,並建議市民日後收到直銷電話時,可以向對方查詢是如何獲得其個人資料,直銷員必須回答。

黃靜文﹕免權力過分集中

不過,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黃靜文對蔣任宏的建議有保留。她解釋,私隱專員未能檢控八達通,問題不在於公署是否有檢控權,而是在於出售個人資料行為尚未刑事化,故修例便是對症下藥。她又指出,由公署負責調查,交給警方負責蒐證,最終由律政司提出檢控,可令權力不會過分集中。

至於直銷員必須回應客戶從哪裏獲得個人資料,黃靜文指出,企業是透過不同渠道獲得客戶個人資料,擔心要花龐大資源追查,並要培訓員工如何追查資料「源頭」,對企業做成沉重負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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