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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明報專訊】積犯去年9月潛入西區堅尼地城太白臺一住宅爆竊,遇到戶主返家,戶主竟將戴着帽的積犯誤當兒子,因而沒有理會。積犯之後到廚房取刀行劫,終被戶主刺傷落荒而逃。積犯昨在區院承認嚴重爆竊罪,被法官斥責當日有機會卻沒離開,反取刀打劫,加上案底纍纍,判其入獄56個月。
42歲被告郭健全,昨在區院被法官指斥過往共有23項案底,可算犯案纍纍,而且案發當日當事主返家後,被告實有機會逃走,但被告卻選擇到廚房取刀指向事主,這實是加刑因素,故以入獄7年為量刑起點,考慮到被告認罪,遂減至入獄4年8個月。
23項案底 判囚56月
案情指出,去年9月10日中午,居於2樓的麥姓事主(57歲)沒有關窗便離家,但未幾發現忘了帶銀包遂折返,入屋後看到戴着鴨嘴帽的被告,誤以為是自己兒子,不以為意返房,被告卻到廚房拿出29厘米長肉刀行劫,向麥宣稱只為錢,並將其推進房內。後來麥發難與被告爭奪肉刀,糾纏間被告腿部被插傷流血,取走兩部遊戲機後負傷逃走。
指嚇戶主反被插傷落荒逃
警方憑被告留下的血漬抽取DNA化驗,找出被告身分。本年4月,被告在街上被警員截查時拘捕。
【案件編號﹕DCCC648/10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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