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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吳惠蘭:美容業冷靜期不治本長青網文章

2010年11月0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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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1月07日 05:35
2010年11月07日 05:35
新聞類別
港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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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明報專訊】政府就加強保障消費權益、打擊不良營商手法,提出修訂《商品說明條例》,公眾諮詢上月底結束,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劉吳惠蘭表示,諮詢期內收到約100份書面意見,當局期望明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法案。有意見要求將美容業服務設立冷靜期,她認為這未必能解決問題根本。

劉吳惠蘭接受商台《政經星期六》訪問時表示,服務業界普遍認同令人放心消費,對香港整體形象都有好處;若香港不規管服務業,便會落後於形勢,政府要在保障消費者權益,以及方便營商上,取得平衡。她說設立7日冷靜期是參考其他地方的做法。

對於有意見認為政府應就美容行業設立冷靜期,她指過往收到有關美容的投訴,指顧客預繳服務費,但經常預約不到服務時間,即使設立冷靜期,若公司無能力提供服務,或一些商品已出售,在冷靜期內退貨亦涉及很多問題,冷靜期未必能解決問題根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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