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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景祥﹕許家屯做擔保人 與內地文化長青網文章

2016年08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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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6年08月30日 06:35
2016年08月30日 06:35
新聞類別
財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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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明報專訊】《明報》上周六刊出英國解密檔案,當中包括數十份1985至1986年有關香港問題如《基本法》草擬和諮詢的文件等,最吸引人的,是報道說的有關香港新華社前社長許家屯的財政活動機密檔案。


所謂「財政活動」,文件披露的主要是《天天日報》在上世紀80年代陷入財困,老闆劉天就要求銀行貸款3000萬元,銀行要求以《天天日報》的股票作抵押,同時要求新華社擔保,結果許家屯簽字,做了這筆貸款的擔保人。文件還披露,英方當時考慮過「溫馨提示」,如果許家屯因擔保而出事,他不會享有法律特權,英方作出提示,是為了避免日後如果出了狀况,將會令新華社或港英政府尷尬。


最後,劉天就真的無法還款,更「置報社不顧,不知去向」;然而,許家屯這個擔保人並沒有惹上官非,新華社為《天天》另覓買家,一場風波也化解於無形。


官商角色重疊交叉 資本社會難想像

這段往事,純屬歷史檔案中的舊聞,報道內提及的英方和中方人物不是已經逝世,就是離開官場多年,物換星移,檔案披露的往事,對現實政治造成不了任何衝擊。


但是,我對這段舊聞甚感興趣,一來是跟當中不少人物都曾經打過交道,二來是處理《天天日報》貸款的手法,充分反映出內地官員的思維方式和辦事作風與香港截然不同,駐港第一把手對資本主義和現代社會的行事方式十分陌生,當年如此,現在是否依然如故?

中國是官本位文化,政府包攬一切,改革開放之初,進入內地投資的港商很多都是靠香港新華社做「盲公竹」進軍大陸,劉天就的妙麗集團就是最早進入大陸的港商,內地媒體曾經報道他騎單車後面載着員工往返工廠,參與最早期的大陸投資項目,然而生意搞得並不成功。劉天就向新華社求助,也許是他覺得新華社「帶」他入大陸投資,現在財政有問題,自然向新華社求救,許家屯作為新華社社長,對一個「老朋友」的要求不能視若無睹,於是以駐港第一大員的身分任擔保人。


出事銀行要為領導「免責」

國家機關的高官替一家私人企業做擔保,在資本主義社會很難想像,但在中國,官和商的角色可以重疊交叉運用,且企業都要聽官員指揮,領導做擔保,銀行怎敢說不;英方想溫馨提示,或許是出於好意,然而明白中國體制的話,就知許家屯的擔保其實絕對不會出事,有事,銀行也要自己想辦法,更要為領導「免責」;劉天就的個案,只是很多個案的其中之一。


[陳景祥 齊物論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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