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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子前槌殺妻 病漢囚終身長青網文章

2010年11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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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1月10日 11:19
2010年11月10日 11:19
新聞類別
港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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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明報專訊】綜援漢指接受心臟手術後,年輕廿載的妻子嫌棄他性能力衰退而鬧離婚,一日兩人吵架,病漢在5歲兒子面前以鐵槌殺死妻子,高院陪審團昨日一致裁定他謀殺罪成,法官依例判處其終身監禁。警方透露男孩清楚記得父殺母經過,但為免在其傷口上灑鹽,未有要他頂證父親。

免再傷心靈 5歲子不作證

警方指出,去年12月13日兇案發生時,只有59歲被告李官發及其子在屯門湖景邨湖暉樓住所現場,警員起初向男童查問時,年紀輕輕的他清楚道出當日經過,「爸爸扑媽媽,我叫爸爸唔好扑媽媽,之後就唔見咗媽媽」;男童未有哭泣失措,但就表示掛念父母,相信他當時已明白母親不會回來。

警方稍後考慮正式向男童錄取口供,惟社署臨牀心理學家評估後,認為事件已對男童造成極大創傷,若要他錄口供甚至出庭指證父親,怕會再傷害其弱小心靈,因此判斷他不宜接受警方查問,免於頂證親父。母歿父囚的男童,現由社署安排的寄養家庭照顧。

案情指出,被告與惠州同鄉黃惠珍(39歲)結婚7年,早期關係恩愛,惟近年黃指摘被告「無用」,既依賴每月5400元綜援維生,又患糖尿病、心臟病及甲狀腺病,因此多次要求離婚,但礙於雙方均堅持留住單位而未有成事。

案發當日早上夫婦又再吵架,被告指妻子先執起家中鐵槌搖動,他才搶槌擊向妻子令她倒地。其子目睹後即叫被告不要打媽媽,被告卻抱子出騎樓拉上窗簾,再返回大廳繼續槌打妻子頭面十多下,一心要她「快啲死」,還跪到其胸口上扼其頸令她斷氣。

事後被告將妻屍拖至廚房,清理廳中血迹後與兒子繼續如常看電視,又安慰他「爸爸同媽媽玩吓啫,爸爸會送媽媽去醫院」。

警方:妻未有外遇

翌晨被告送兒子回幼稚園後,企圖肢解妻屍,但不論膝部及腰部也因骨頭太硬而無法砍開,最後在屍身灑鹽及拖地綠水以防發臭,並將兒子寄託妻子姑母照顧後往自首。

雖然夫婦生前天天口角、被告指摘妻子與人通姦,妻子亦直認有多名男友;但警方表示經調查後,相信妻子只是隨口說,她平日出外只是與姑母一起做清潔工作,未有發現她有外遇。

【案件編號:HCCC128/10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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