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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明報專訊】擁有法律學位的已婚前警員,涉嫌在一名10歲女童面前冒警,聲稱要帶對方到天台搜身,昨日被控冒充公職人員罪。控方表示,被告涉及另一宗管有兒童色情物品案,涉嫌拍攝另一12歲女童裸照,案發時正值保釋期間。
擁法律學位 誘騙女童上天台
已婚的被告陳建力(36歲)暫毋須答辯。庭上透露,被告於1997年於城大修畢法律學士學位,翌年完成法律深造證書(PCLL),1999年起任職警員,至2008年轉任勞資審裁處的調查主任。控方表示,警方調查發現陳建力涉及今年4宗同類案件,都是尾隨女童,向她們冒稱警員,誘騙她們上天台搜身,而受害女童與被告並不認識,她們跟隨被告上天台後被非禮。
控方稱,被告在11月8日尾隨一名10歲女童至深水埗基隆街某唐樓梯間,向她訛稱自已是警務人員,要求女童到天台被他搜身,女童拒絕並報警。控方表示,被告曾3次跟蹤該女童,只是女童當時有成人陪同,被告沒法接近犯案。其後女童在認人手續認出被告。
另涉逼女童拍裸照
被告另涉一宗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,控方指他今年6月在街上兜搭一名12歲女童,自稱是攝影師,以每小時500元聘請她做兼職模特兒。女童答應後跟隨被告到賓館,在房間內遭被告要求只脫剩內褲給他拍攝裸照,被告威脅如不從就是違約,女童無奈答應。控方指警方仍在調查該案,已在被告電腦內檢取20張女童裸照,被告現保釋候查。
辯方指出,被告有正當職業,父親患鼻咽癌,被告現在只面對一項控罪,申請保釋。裁判官考慮到案情嚴重,拒絕其保釋申請。案件押後到12月24日再訊,其間等候法律意見及警方調查,被告還押候訊。
【案件編號︰KCCC5004/10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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