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

兼職工無飯鐘錢 政府指無關最低工資長青網文章

2010年11月16日
檢視個人資料
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1月16日 05:35
2010年11月16日 05:35
新聞類別
港聞
詳情#

【明報專訊】本報早前揭發政府合約兼職工種,用膳時間不計薪酬,被炮轟是「做壞榜樣」,政府回應稱,由於這些兼職職位部分工作只是每月上班10天、或每天工作2、3小時,故食飯時間不納入薪金計算,強調與落實最低工資政策無關。

指按勞處機制 沒剝削

勞工處網站近日貼出3個分別屬於消防處、漁護署和教育局的政府合約職位空缺,待遇一欄均列明「用膳時間無薪」。昨日在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上,工聯會王國興批評政府與大家樂早前做法無異,「政府做法合法但不合理,是做刻薄僱主的榜樣」。

公務員事務局長俞宗怡指出,消防處聘用的是翻譯兼職人手,時薪170元:「這些人手不需要每天返7至8小時,每天只是返2至3小時。」漁護署聘請的兼職職位,是負責拍攝工作,時薪77元,受聘者1個月內只是上班10天。俞宗怡稱,政府是按勞工處機制處理,沒有剝削。

0
0
0
書籤
回應 (0)
  • 分享至facebook
  • 分享至電郵

舉報留言

  • 確認舉報
確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