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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明報專訊】曾駐守荃灣反黑組,現任職沙田分區的警長,被指4年間定期收取荃灣區黑社會人物「崩嘴」賄款,警長與「崩嘴」在區院受審,法官指廉署人員涉在準備證人供詞前討論供詞內容,令人憂慮供詞可信性,裁定二人罪名不成立。
法官表示,2008年3月11日兩名廉署人員於警長潘國球(49歲)妻子的報紙檔附近監視,其中一名廉署人員事後在供詞中指出,見到「崩嘴」潘偉業(48歲)曾將一些東西交予報紙檔職員,職員在包裹物件的膠袋上寫了一些字,但不知道職員所寫內容,惟該廉署人員在庭上卻稱,見到職員在膠袋上寫上「球哥」兩字,有關證供前後存在矛盾。
未能證兩人相識
而另一名廉署人員在庭上供稱,當時聽到「崩嘴」將物件交予職員時,「崩嘴」說是交給「球哥」,惟其證人供詞卻沒有提及這點,證人在接受盤問時解釋,他當時誤會另一同事會將有關過程記錄。對此,法官質疑廉署人員在準備供詞前有事先商量之嫌,令人擔心供詞會否避重就輕,由於兩名證人供詞互相緊扣,失去獨立性後,法庭不應接納。
由於法官認為控方未能確立兩被告是認識這基本要點,亦沒有證據顯示有第三者將兩人串連,故裁定兩人罪名不成立。
【案件編號﹕DCCC408/10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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