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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童瑪麗手術亡 黃仁龍申研死因長青網文章

2010年11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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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0年11月17日 14:48
2010年11月17日 14:48
新聞類別
港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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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明報專訊】5歲男童於瑪麗醫院接授微創手術,切除胸腔附近腫瘤,最後失血過多死亡。死因裁判官認為沒有召開死因聆訊的必要,但律政司長認為院方的手術有多項錯失,事件涉及公眾利益,因此罕有地要求高院原訟庭法官指示死因裁判官開庭,高院押後裁決。

指有多項錯失 涉公眾利益

5歲男童黃皓亮2006年在瑪麗醫院接受手術,切除心臟附近的腫瘤。該腫瘤體積為8×7.5×5厘米,律政司找來仁安醫院微創中心總監嚴秉泉撰寫報告。嚴指瑪麗醫院嚴重低估男童的手術風險,如腫瘤體積猶如蘋果大小但院方仍以微創手術切除,且院方對5歲男童胸腔細小、空間未必足夠等問題有欠考慮。

死因裁判官吳承威認為死因庭不涉及追究民事責任,因此拒絕開庭。律政司長遂引用《死因裁判官條例》第20條,向高院法官申請,指案件含公眾利益,召開死因聆訊有助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。法官昨日指出,必須證明該案達到「必須召開死因聆訊」的條件,才能批准律政司長的申請。

由於吳承威身為裁判官不宜主動抗辯,因此高院昨日委派「法庭之友」文本立陳辭;文指死因聆訊雖可對事件作出建議,但事實上不諳醫學的陪審員,實難就日後的微創手術作出任何有用見解,因此聆訊作用不大。

【案件編號:HCMP690/09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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