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明報專訊】政改方案於8月底正式通過,但本報發現截至近日,《基本法》的官方網頁一直未有更新,直至記者先後兩次向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查詢,當局才以「備註」形式,上載列出政改方案內容的網頁人大連結,但並無直接修改相關法例條文;而市民在各區民政事務處索取的《基本法》,則依舊是2008年版本。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公民黨湯家驊斥政府效率緩慢、行政紊亂,不尊重《基本法》,將去信當局跟進。
政改方案於今年6月25日及8月28日,先後在立法會及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,正式完成政改五部曲,可以修訂《基本法》附件一及二的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條文。不過本報發現,不論是《基本法》網站或律政司雙語法例資料系統網站,至近日仍未更新內容,故先後於10月底至11月初,兩次向當局查詢。
民政職員:《基》只供考公僕試用
後來,《基本法》網頁終在11月9日更新,但只以「備註」方式,在頁底附上「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及決定的有關資料」的超連結,交代新修訂條文內容,不過網站首頁「基本法全文」分目下的附件一及二,內容則仍未更改,與政改方案通過前一樣。
另一邊廂,各區民政事務處供市民索取的《基本法》小冊子,則仍是08年版本,政府發言人解釋,已印製修訂附件作補充。不過,當本報記者前往民政事務處索取時,仍然未見有關附件,記者向職員查詢,對方稱:「這本《基本法》是讓你考(公務員)試用的,要查什麼條文?你問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啦!」
劉迺強料因修訂程序繁複
《基本法》委員會委員劉迺強解釋,相信政府只附上人大網頁連結,而非直接修訂條文,是因為修改《基本法》程序十分繁複。而根據人大常委2004年釋法,只要經過政改「五部曲」,《基本法》附件一及二的內容即告失效,新條文亦隨即生效,而以「備註」的形式交代是在不改寫《基本法》的情况下,其中一個處理方法,但他承認這樣容易造成混淆。
湯家驊:效率低 不可原諒
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則批評政府不尊重《基本法》,「政府好像當全香港市民都知(政改)內容,更新內容的效率如此低,要予以譴責」。
他認為,《基本法》有別於一般的香港法例,回歸以來首次作出修訂,意義深遠,即使印刷本未趕及印製,但網頁內容可隨時更新,現在法例生效逾2個月仍未完成上載修訂的工作是不可原諒,他將去信局方跟進。
明報記者 陳雪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