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聞類別
港聞
詳情#
【明報專訊】公立醫院於2008年11月至2009年3月爆發「毛霉菌奪命」事件,8名癌症病人在服用受污染的痛風藥「別嘌醇」後死亡。死因庭今年8月裁定其中3名病人是服用帶菌藥物後致死,裁定他們死於不幸,其中6歲血癌死者家屬日前率先入稟高院,向藥物生產商歐化藥業及醫管局索償。
6歲男死者李明瀚日前由母親鄧艷華(譯音)代為入稟索償,透露今年8月19日、即死因庭作出裁決當日,得悉兩被告歐化藥業有限公司及醫管局疏忽,或是違反專業操守,導致其子死亡,要求賠償損失。
要求歐化藥業 醫局賠償
李明瀚的父親李嶸曾於死因聆訊作供,透露兒子於2008年9月發燒、流鼻血和膝痛,X光檢驗未有發現,病情亦未有好轉,後來兒子在瑪麗醫院驗出患急性白血病,10月10日起接受化療並服用別嘌醇至21日。
李父指出,兒子當時表示腹痛,電腦掃描卻無發現,翌日獲准回家。至10月29日兒子再因腹痛入住瑪麗醫院,一度休克及嘔吐綠色液體,至11月15日院方發現兒子腹脹,開刀發現腹腔積水,腸臟一片瘀黑,已呈壞死,至26日兒子因腹部大量出血逝世。院方兒科顧問醫生夏修賢在死因庭上解釋,毛霉菌經血管入侵致李腸臟組織壞死。
毛霉菌入腸 死於不幸
死因裁判官陳碧橋接納專家袁國勇的證供,指歐化藥業向瑪麗醫院和屯門醫院提供的別嘌醇,毛霉菌含量超標29倍,裁定包括李明瀚在內的3名病人死於不幸。至於另外5名病人,其中3人是末期癌症病人,抵抗力較弱,未能確定體內毛霉菌是否致死原因,裁定3人死於自然,另2人死因不明。
歐化藥業因4項售賣不適合人類使用藥物罪成,去年4月被罰款20萬元。
【入稟編號﹕HCPI625/10】
回應 (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