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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明報專訊】新聞撮要
立法會討論大嶼山小蠔灣興建廚餘廠,各黨議員均表示支持,但認為處理量太小,無助紓緩堆填區壓力,建議另覓選址,在其他地區設置規模較小的廚餘廠。環境局副局長潘潔指出,政府規劃於新界沙嶺設立規模更大的廚餘廠,每日處理量達300公噸。此外,政府考慮於其他地區設立廚餘廠,「不可只靠(廚餘)中心,源頭分類亦很重要,例如市民應將乾和濕的廢物分類」。民主黨李永達促請政府以身作則,宴請議員時「食幾多,叫幾多」,帶頭減少產生廢物。
潘潔又說,運送廚餘的車輛採密封設計,與垃圾車不同,不會傳出臭味。對於經處理的廚餘是否有用處,她透露,政府轄下公園對肥料的需求量為每年約3.5萬公噸,相信足以吸納小蠔灣廚餘廠產生的肥料。
——節自〈政府考慮撥款 屋苑購廚餘機〉,《明報》, 2010.11.23
■相關概念
廚餘(food waste)
源頭減廢(reduce waste at source)
「污染者自付」原則(polluter-pays principle)
■多層思考
1. 根據以上資料,政府有什麼新建議紓緩堆填區壓力?
2. 政府的建議可能面對什麼阻力?輔例說明答案。
3. 就處理廚餘問題,你認為政府、工商業及個人三者之間何者應負較大的責任?解釋你的答案。
■參考資料
1. 梁振英,〈妥善處理廚餘 八仙過海 各顯神通〉,《明報》,2010.11.05
2. 〈港人「眼闊肚窄」 工商廚餘激增1.6倍〉,《明報》,2010.07.31
3.〈有關廚餘的政策及措施〉,《政府新聞公報》,2010.01.13
■知識增益﹕廚餘數據(請看附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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