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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明報專訊】打比方說,借一件毛衣什麼的去寫母親,那是因為母親的而且確喜愛打毛衣並且打得很好,再加上母親似毛衣,又溫柔又體貼,兩者有不少雷同可供造文章……又比如說,借手表去寫爺爺,那是因為手表正正是爺爺送的,爺爺則是個老實不過的人,他所選擇的手表款式亦一樣平實老套,卻很紮實、大件夾抵食……
我相信這所謂「借物抒情或寫人要兩相比擬」的道理──甚或可稱之為原則,其理甚為明白,相信聰明的讀者一點即明。以這一次何冠賢同學的〈永遠的自行車〉一文作為例子吧,他選出自行車去寫自己的爺爺,當然無所謂不可。按何同學所描述的,於何爺爺這方面,作為何同學的自行車師父,復又送給何同學一部「世界上最美麗的自行車」,這位爺爺算相當的可以了。然而,愚以為問題卻出在這一部「世界上最美麗的自行車」之上。這部車子既然「肩負」彰顯爺爺、比擬爺爺、緬懷爺爺等重任,更被高高的「掛」出來作為文章的大標題,是否也應該多寫這麼兩筆,說明一下它是紅是綠,似爺爺的紮實還是似爺爺的豪邁、又或者新潮創意?總意一句,見物如見人、物人相融、人物合一……
■文評人
畢華流,作家及資深遊藝愛好者,作品包括《主席手記》、《桑梓荒原記》、《七種奇想》、《玩轉思考法》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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