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抑鬱員工投訴港鐵歧視長青網文章

2010年11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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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1月30日 09:19
2010年11月30日 09:19
新聞類別
港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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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明報專訊】一名任職港鐵18年的女員工,因工作壓力不幸患上抑鬱症,向上司要求調職獲對方口頭答應,但承諾一直無兌現。員工向立法會議員潘佩璆求助,並將公司對自己的工作表現評核報告交予潘,港鐵得悉後卻認為她泄漏公司機密,向她發出兩封警告信。員工深感受屈,昨向平機會投訴,指港鐵將其疾病與工作表現掛鈎,構成殘疾歧視。

求助議員 被發兩警告信

投訴人陳小姐,昨由工聯會立法會議員潘佩璆及鐵路員工總會常務理事林少偉陪同,約見平機會代表。平機會表示,需要更多資料才能夠正式跟進個案。港鐵發言人表示,公司一直遵守香港法例,有既定制度評核員工表現,對表現欠佳員工會提供改進計劃,亦會獎勵表現好的員工,惟員工必須符合工作要求,而調整亦必須透過重新招聘程序,發言人無提及陳小姐的上司曾否向她作出口頭承諾。

陳表示,原於港鐵物料倉務部任管理員,月薪約1萬元,2005年因工作壓力出現抑鬱症,曾經康復,至2009年又惡化,出現記憶力轉差、難集中精神等症狀,由於同時忙於照顧患癌的母親,陳於今年8月向上司要求調往文職,並表示不介意調整薪金,上司當時口頭答應。

不過,陳一直未收到公司回音,遂先後兩次向潘佩璆求助,並交出兩份表現評核報告,港鐵得悉事件後,向陳發出兩封警告信,而上司亦對她冷言冷語,要求再做一次表現評核。潘認為港鐵的反應有違《殘疾歧視條例》,遂向平機會投訴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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