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倡警察與民共融 不諳民歌罰站崗長青網文章

2010年12月0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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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2月01日 05:59
2010年12月01日 05:59
新聞類別
中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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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明報專訊】不懂唱民歌,可能要罰加班站崗。雲南省西雙版納州景洪市公安局倡議,警察必須會唱3首以上少數民族歌曲,如未能通過考試,在周六、日的白天將被罰到路口站崗,晚上還要補課,直到通過為止。有網友認為規定「很無厘頭」「很搞笑」,也有人認為少數民族地區工作就要與百姓有「共同語言」,值得提倡。

西雙版納州委宣傳部副部長段金華認為,應該鼓勵公職人員「講民族語言、唱民族歌曲、跳民族舞蹈」,易於和少數民族百姓打成一片。西雙版納有很多民歌,比如《讓我聽懂你的語言》、《花戀》等。

雲南信息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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