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煲燶飯打仔出氣 六旬父認罪長青網文章

2010年12月0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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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2月02日 05:59
2010年12月02日 05:59
新聞類別
港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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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明報專訊】因妻子在內地而要獨力照顧一雙年幼兒子的六旬父親,為9歲長子檢查功課而「煲燶飯」,他氣憤下怪罪兒子,把兒子的頭按到地上,導致撞傷及流鼻血;稍後兒子又因遺失原子筆芯而受責打。老父昨承認兩項對兒童故意襲擊導致損害罪,獲准保釋候判。

黃姓被告(61歲)領取每月萬多元綜援維生,妻子是內地人,黃某要專職照顧一對兒子,他昨帶同身穿校服的4歲幼子到九龍城法院應訊。

推倒地上流鼻血

被告起初表示認罪但不同意控方案情,但主任裁判官郭啟安提醒,要年幼兒子與他對簿公堂,可能導致兒子心理損害,被告最終願意不爭議案情。

案情指今年6月1日,被告在家中發現長子弄丟原子筆芯,用手打兒子至跌倒在地,兒子右前臂及左膝瘀傷。男童告知社工而揭發事件,男童與警方會見期間,透露曾於今年5月遭被告推倒在地而流鼻血,理由是當被告檢查他的功課時不慎「煲燶飯」,怪罪到他頭上。

辯方求情時揭露兩名男童有保護令,但仍與被告同住,曾是搭棚工人的被告,15年前患上肺病及心臟病,因此無法繼續工作,今次犯罪是因年紀大,獨自照顧兒子感到很大壓力,才以錯誤方法管教。

裁判官訓斥被告不應使用暴力,勸他汲取教訓,押後案件至12月15日宣判,其間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。

【案件編號︰KCCC5250/10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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