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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年戀童肛交 判入教導所長青網文章

2010年12月0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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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2月02日 06:00
2010年12月02日 06:00
新聞類別
港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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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明報專訊】17歲雙性戀青年對小男孩心生愛意,發展網上情緣,甫見面便互稱「老公老婆」,月內三度肛交。「老公」被裁定雞姦及非禮兒童等共7罪名,昨被判入教導所,法官勸勉被告﹕「本質不壞,切勿自棄,站在十字路口,能否茁壯成長,全憑自己選擇」。

被告陶子洋早前承認本年3月於上水天平邨天明樓寓所與14歲的X肛交或非禮X。代表律師昨指出,感化官認為被告適合在教導所服刑,心理報告透露被告「男女皆宜」,近年對男孩感興趣,強調被告略帶反叛,須受指導,適合接受更生懲罰。

稚氣未除的被告堅持與X交往,出於真感情。法官湯寶臣亦同意X自願與被告交往,互有感情,他亦認同感化官所言,希望被告在教導所服刑,可改變容易沉溺的性格,並藉紀律訓練和法定監管培養守法意識。

網上結識 互稱老公老婆

法官明言無意批判被告的性取向,但社會不容被告與未成年男童發生關係。被告並無威迫利誘,重犯風險不高,本質不差,惜缺母親伴成長,值得同情,勸勉被告不應自棄,其祖母必定一直支持關心親孫,「有足夠決斷與堅持,未來人生好有意義」,判被告進入教導所,並接受心理輔導,處理對幼童產生性趣的問題。被告聽取判刑時,邊落淚邊點頭。

X於今年2月28日在同性戀論壇結識被告,二人火速交換電話號碼,未幾被告主動提議拍拖。一周後,二人在被告家中相會,X稱被告「老公」,被告稱對方「老婆」,赤裸躺在牀上接吻愛撫。至3月中,被告3度與X肛交。X在4月向校內社工提及事件,其後交由警方處理,最終被告遭拘捕,承認犯案。

【案件編號:HCCC296/10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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