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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明報專訊】單身老海員5年前倒斃,遺下最少共值500萬元外匯及兩物業連車位,其兄辦理遺產事宜時,突冒出自稱老海員養子的「程咬金」要申領遺產。「養子」被指冒認,被控發假誓及行使假文件,經審訊後,昨只被裁定使用假文件罪成,他與老海員是否真正養父子仍是個謎。
於內地出生、1989年來港的被告嚴志明(39歲),2008年8月在律師行宣誓,自稱是老海員陳濤的合法養子及唯一遺產承繼人,並將一份證明陳濤於1985年6月13日在惠陽領養他的公證書,以及一份陳濤於2005年3月在灣仔民政事務處辦理、指將所有遺產贈予被告的聲明書副本,呈交遺產承辦處。
法官昨裁決時指出,被告向內地申請公證書時,向當局遞交的「收養關係證明書」有多個疑點,裁定證明書屬偽冒,然而因控方審訊時未能提出證據,否定被告與陳的收養關係,故裁定被告發假誓罪名不成立。
法官根據灣仔民政事務處職員的證供、聲明書副本上陳濤的簽名等,裁定被告的聲明書副本是假的;由於被告是唯一受益人,認為聲明書是由被告或由他安排做出來,裁定被告使用虛假文書罪成,押後至今天判刑。
【案件編號﹕DCCC739/10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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