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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雷曼交收事件重演 港交所研收抵押金長青網文章

2010年12月0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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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0年12月06日 05:59
2010年12月06日 05:59
新聞類別
財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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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明報專訊】雷曼兄弟前年突然倒閉,差點令本港證券市場的結算交收陷入危機。為降低市場風險,據了解,港交所(0388)年底前將諮詢市場,研究提升本港3家結算所的資本充足比率,初步探討的方案,是向證券行徵收抵押按金,按金將按比例根據個別行所做的成交額收取,即持倉較大的外資大行,或要承擔較大開支。

雷曼倒閉無法交收 港交所要墊資

有經紀表示,早前港交所管理層曾就有關諮詢,約見本港的經紀組織,了解業界對徵收抵押按金的意見。他贊同改善結算所的風險管理,因萬一有大額持倉的證券大行倒閉,而無法如常交收的話,便會拖垮整個結算所,結算所出問題將引發連鎖效應,屆時整個證券市場便會癱瘓。「幸而08年雷曼倒閉時持倉不算多,港交所又肯墊資平倉,要不然定要所有結算所參與者(即經紀)揹起條數。」該名經紀說。

現靠十多年前保證基金 不合時宜

本港現有3家結算所,都屬港交所名下。結算所的風險管理,一向沿用港交所合併上市前的模式,即靠十多年前業界成立的保證基金支持,港交所亦沒有清晰的徵收抵押按金要求,只跟隨市况向個別行收取。有經紀指出,這套風險管理方法已不合時宜,因當年港股的日均交投只是數十億元,但現在隨時過千億元一天,實有必要提高結算所的資本充足比率。

擬按持倉徵收 大行承擔更多

事實上,雷曼倒閉後,港交所已引入短期應變措施降低結算風險,例如要求市佔率大,以及持倉量高度集中的證券經紀,必須提供相等於持倉10%的額外抵押品。有經紀認為,因應證券行的持倉量徵收抵押按金亦屬合理,因這不會加重小經紀的負擔。

根據主要司法地區的清盤法,證券行都有責任先完成所有交收後,始啟動資產凍結程序,但08年雷曼宣告結業時,香港證監會在雷曼尚未完成所有持倉交收時,已下令凍結雷曼所有資產。證監會這種有違常規的「先凍結、後交收」處理方法,令結算所要即時填補25億元的資金缺口,以履行其作為中央對手方的交收責任,而港交所最後也要為雷曼墊支1.6億元解決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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