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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犯了重罪也不該失去尊嚴」 方濟各更新教理 教廷反對死刑長青網文章

2018年08月0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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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8月04日 12:40
2018年08月04日 12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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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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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蘋果日報】羅馬天主教對死刑立場有新教理。教宗方濟各更新了《天主教教理》相關條文,表明「死刑是不能接受的,因為它殘害人的不可侵犯性和尊嚴,同時決心致力於在全世界廢除死刑」。
教宗方濟各早在今年5月已批准了這項修訂,但教廷前日才作出正式宣佈。《天主教教理》以答問形式,涵蓋廣泛的道德和社會問題。
新修訂的條文指出:「長久以來,當局在完成了合法程序後便訴諸死刑,這被認為是一種對某些罪行的嚴重性作出恰當的回應,是可接受的手段,即使方法極端,卻使公益受到保護。」
列明「死刑不能接受」
不過,「今天,人們越來越強烈地意識到,即使犯了極嚴重罪行的人也不該失去他的人性尊嚴」。條文又指出,「迄今已經發展出更有效的監禁系統,以保障公民受到應有的保護,但同時也不能斷然拒絕給罪犯自新的機會」。
因此,教會依照《福音》的教導,表明「死刑是不能接受的,因為它殘害人的不可侵犯性和尊嚴,同時決心致力於在全世界廢除死刑」。
與此同時,聖座教義部部長拉達里亞(Luis Ladaria)樞機給全球主教致函解釋:「《教理》第2267號的新文本表達出一種教義上真實可靠的發展,並不違背之前教會訓導的有關教導。事實上,這教導能夠從國家當局保護公益的首要責任作出解釋,說明在一種對刑罰有不同了解的社會背景下,實施這種刑罰則更難確保罪犯不再重犯其罪行。」
拉達里亞又指,新文本「也希望透過一種與政治當局相互尊重的對話,構成一種堅決果斷的推動力,以促成一種能承認每個人生命尊嚴的思維邏輯,並能創造條件令如今仍在實施死刑的司法體制得以廢除」。
以往的《天主教教理》列明,「假設有罪一方的身份和責任已完全被確定,教會的傳統訓導並不排除訴諸死刑,但這只是唯一可行之道,藉以有效地保護人命,免受不義的侵犯者傷害」。歷任教宗都遵循這立場,但若望保祿二世和本篤十六世都曾表態希望停止執行死刑。
惹教廷保守派不滿
教會內外反對死刑人士對教會修訂立場表示高興,但教會內一些保守派人士批評教宗方濟各無權改變前任教宗的教導,指他「公然違反他明認的威權」;亦有人質疑教宗在教會備受性侵醜聞時作出這樣修訂的意思。
梵蒂岡新聞網站/美聯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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