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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購貨到付款陷阱派遞方置身事外長青網文章

2018年08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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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8月25日 22:33
2018年08月25日 22:33
新聞類別
港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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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蘋果日報】消委會(圖)總結涉及「貨到付款」的網購投訴,發現主要有三大陷阱,包括不良網店在網頁吹噓公司及產品資料,但資料真確性成疑,更未有提供地址或電話,消費者無從聯絡賣方。而到貨後消費者要付款後方可驗貨,但發現問題時已太遲;即使向送貨公司投訴及要求退款,對方也只會以事件屬消費者與貨主之間糾紛,對事件不了了之。
芸芸貨到付款的網購投訴中,消委會公開三個經典投訴個案:
個案一
英國名牌變南韓出品
賣方允退款後不知所終
投訴人經社交平台連結至一個時裝網頁,訂購一件英國品牌外套。送貨當天,投訴人支付了429元給派遞員,不過打開包裹後卻發現是一件南韓牌子的同顏色外套。投訴人多次透過電郵與賣方交涉,起初賣方答應退回四成費用,後來卻不了了之。
消委會替投訴人向賣方發電郵亦無果,其後致電由投訴人提供的一個聯絡電話,接聽的人卻聲稱是運輸公司員工,不知交易詳情。其後電話再無人接聽,投訴人遂向海關舉報。
個案二
堅持先收款然後驗貨
派遞員稱已簽收拒處理
投訴人在社交平台網店看到一個心儀牌子背囊,原價900元,但網店聲稱「買一送一」,還列明消費者可以無條件退貨。投訴人訂購一周後,派遞公司送貨上門。投訴人要先付款才可驗貨,結果付款後發現貨不對辦,只是兩個不知名品牌的背囊,而且尺寸細小。
儘管投訴人拒收貨品,但送貨員堅持對方已簽收。投訴人事後更發現賣方網頁已失效,以唯一的電郵地址亦聯絡不到賣方。消委會建議投訴人徵詢法律意見,並考慮向執法部門舉報。
個案三
送貨單資料難尋賣方
寄件人欄目只填字母
投訴人經社交平台連結至一個銷售休閒運動鞋的網頁,訂了一對490元的鞋。到貨付款後,投訴人發現鞋的左右腳尺碼不一,質素欠理想,遂發電郵投訴。賣家回覆稱會委託派遞公司處理退款,建議投訴人先辦理退件,稍後有專人上門退款。投訴人按賣家建議辦理退件,並另行支付58元退件運費。投訴人其後向派遞公司追問退款安排,對方只確定已退件,但不負責退款。投訴人查看送貨單,發現寄件人欄目上只有幾個英文字母,而寄件地址則是貨櫃碼頭。消委會將個案轉介海關跟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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