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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信用卡付款更難追究長青網文章

2018年08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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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8月25日 22:32
2018年08月25日 22: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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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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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蘋果日報】懷疑以蘇聯石充當鑽石出售的fb網店,以「貨到付款」方式吸引買家訂貨,表面看似保障消費者,但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反指「貨到付款」的網購模式,比以信用卡(圖)或其他網上平台可以「截數」的付款方法,更加沒有保障,消費者很難事後追究。
黃鳳嫺解釋,若消費者網購時以信用卡或其他網上付款,一旦發現貨品有問題甚至是假貨,可聯絡發卡銀行及相關平台,有機會截數扣起付款金額。反觀以貨到付款方式進行網購,消費者很多時可能完全不知該網店屬真屬假、來自哪個國家,當貨到時收貨人亦往往先付款才可驗貨。
同類投訴急升14倍
不過,速遞員收款後往往已離開,而速遞公司事後亦未必會協助退貨退款,變相令消費者蒙受損失。
貨到付款是近年新興網購模式,去年消委會就收到涉及不同公司的89宗同類投訴,較前年的6宗急升近14倍。對於今次fb網店涉嫌用蘇聯石充當鑽石,黃不排除該店已違反《商品說明條例》。她勸告消費者便宜莫貪,強調「邊有咁大隻蛤乸隨街跳」,消費者不應向信譽不明的神秘網站購買貴重貨品。消委會亦考慮針對「貨到付款」的問題,與fb或速遞公司商討解決方法。
■記者陳志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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