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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卡人或錯過追款期長青網文章

2018年11月0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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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11月01日 13:05
2018年11月01日 13:05
新聞類別
港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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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蘋果日報】國泰延遲7個月才公佈洩密事件,為人詬病,假若有乘客因此被盜用信用卡,受害者未必能及時留意到信用卡交易出現異樣。現今大部份銀行網上理財只保留過去60日的信用卡交易紀錄,假如持卡者交易頻密,或未能留意到數百或數千元的異常簽賬,導致錯過向銀行報告,未能取回款項。
須先向銀行找數才能退錢
根據《銀行營運守則》,如持卡人無欺詐或嚴重疏忽,並在發現遺失或被盜用後盡快通知發卡機構,持卡人要承擔的責任不應超過500元。銀行在處理信用卡被盜用時,通常要求持卡人先行找數,再提供不在場證據、是否已有合理保護信用卡資料及是否適時進行報告等,需時約90日審批退款申請;假如被盜用金額較大,建議報警處理加強佐證。
網絡保安專家Michael Gazeley建議,不同網站使用不同登入名稱及密碼,而且須定期更改,避免黑客同時竊取其他賬戶內的資料,「曾有真人真事,黑客同信用卡卡主竟然巧合地同時致電卡務中心,最後銀行竟然信咗黑客,原來黑客即時掌握同提供嘅資料,竟然比本人更加清楚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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