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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志明獲准加入康宏案長青網文章

2018年11月0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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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11月02日 08:23
2018年11月02日 08:23
新聞類別
財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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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蘋果日報】「玩具大王」蔡志明申請加入列為康宏案被告,昨日高院聆訊,代表律師指兩方沒有主動反對,法官夏理士作出許可。康宏(1019)去年底入稟控告前執董曹貴子、第二大股東郭曉群等28人,蔡志明本置身事外,惟於今年8月主動向高院申請加入案件。
蔡志明昨日未有現身,亦未見相關人士出席。其代表律師在庭上指康宏書面同意蔡加入案件,辯方大部份被告同意,小部份未有回應,未有人主動做出反對,法官遂頒出許可,蔡志明需在56日內提交抗辯書。本報早前報道,蔡志明主要不滿康宏指稱,郭曉群是他的代理人(nominee),蔡強調沒持有康宏股權。根據蔡志明遞交的法庭文件,他要求加入康宏案,源於今年3月初有報道引述康宏一方,指有意將他列為被告,隨後,蔡被指與郭曉群合謀,以郭曉群出面,持有康宏29.91%股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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