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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死車禍 城巴司機囚兩年半 遺屬:判得咁輕冇天理長青網文章

2018年12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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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8年12月11日 12:05
2018年12月11日 12:05
新聞類別
港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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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蘋果日報】一輛城巴去年在深水埗撞上前方停下的士後再失控鏟上行人路,多人走避不及,車頂更被劏開,釀成3死30人受傷。涉案城巴司機昨在區域法院判監兩年半,停牌五年。法官並不認為被告一時判斷錯誤,直指他沒有留意路面情況,並非瞬間疏忽,案情嚴重,法庭須對不負責任的司機處以阻嚇性刑罰。有到庭旁聽的死者家屬直指「冇天理」、「諗都諗唔到判咁輕。嗰度三條人命!」
記者:戴國輝
有三次不小心駕駛前科被告方烱華(44歲),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及嚴重受傷兩罪。辯方昨呈上被告持雙程證妻子及13歲女兒的求情信,指被告是顧家男人。求情續指被告沒有超速,亦沒有衝紅燈,僅一時判斷錯誤,發現城巴鏟上行人路時嘗試扭軚,但已太遲。辯方認為本案在危險駕駛罪中屬於最輕微的一類,被告亦受傷,事件對他財政、生理及心理都造成創傷,他認罪顯示悔意,望獲輕判,而這宗不幸事件「過咗去就由得佢過去」。
須阻嚇不負責任司機
法官並不認為被告一時判斷錯誤,法庭須對不負責任的司機處以阻嚇性刑罰,但本案不涉超速,判被告入獄30個月,停牌五年,並須參加駕駛改進課程。約廿名死傷者到庭旁聽判刑,他們神情凝重,更有人不斷以紙巾拭淚,其中一名要枴杖輔助行走的老婆婆說:「諗都諗唔到判咁輕。嗰度三條人命!」當她說到「幾辛苦養大個仔……」時,不禁嗚咽,不能再說話,須由其他人拍肩安慰。
被告在去年9月22日駕駛路線E21A城巴,巴士駛至九龍長沙灣道與欽州街交界時收掣不及,撞上前方依燈號停下的士車尾,巴士再失控鏟上行人路,撞倒行人路上多名行人,城巴車頂亦被劏開,事件令謝鳳英、王友聲及李建華三人死亡及30人受傷。法證專家認為被告若在事發時有用中度力度踩腳掣,而非以輕輕的方式煞車,便不會撞上前方的士。
案件編號:DCCC230/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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