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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馬案 高盛被控貪污洗錢長青網文章

2018年12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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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12月18日 06:35
2018年12月18日 06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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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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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蘋果日報】大馬政府就一馬公司弊案入禀當地法庭,刑事起訴跨國金融集團高盛(Goldman Sachs)及其兩名前員工。高盛2012至2013年為一馬公司發行三批總值65億美元(507億港元)的債券,過程中涉不當挪用27億美元(210.6億港元),被控貪污、洗黑錢和作假證供,同時被至少六國調查。


涉不當挪用210.6億

檢察長總湯姆斯指,以國家債券條例被刑事起訴的包括:高盛多間子公司、其前董事雷斯納(Tim Leissner)、前銀行家吳羅傑(Roger Ng Chong Hwa)、一馬公司前員工盧愛璇(Jasmine Loo Ai Swan)和金融家劉特佐(Jho Low)。


檢察部會就該筆被不當挪用的27億美元債券收益和高盛收取的6億美元(46.8億港元)費用,向法庭尋求判處罰款,並要求法庭向每名被告判處至少10年監禁。


高盛發言人回應稱,「所有指控均指向錯誤的方向」,稱會全面配合有關當局調查。劉特佐堅稱「無辜」,仍被通緝。


盧愛璇本月被當局以另一罪名起訴,目前下落不明。


美國司法部稱一馬公司有45億美元(351億港元)涉被不當挪用,上月刑事起訴雷斯納和吳羅傑。雷斯納承認策劃洗黑錢和違反海外反腐敗法,吳羅傑正被拘留大馬,或被引渡回美國受審。


美聯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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