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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紙包豬肉回港 市民闖關直行直過長青網文章

2018年12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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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12月26日 12:34
2018年12月26日 12:34
新聞類別
港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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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蘋果日報】【深圳直擊】台灣對入境內地豬肉如臨大敵,但香港防疫昨爆出大漏洞。《蘋果》記者直擊港人北上買菜熱點的深圳京湖街市和東門市場,驚見不少港人在此買新鮮豬肉回港。檔主教人可以用多幾層報紙包住,或用滾水烚過後便可過關。記者尾隨一對男女買了400多元豬肉羊肉,只放在手提袋便成功入境,沿途沒有海關查問。
檔主教用滾水烚
京湖街市位於距離羅湖口岸200多米的羅湖村口,昨場內數個豬肉檔生意不俗,不少港人買新鮮豬肉回港。檔主教客人用多幾層報紙包住,或用滾水烚熟表面再帶過關,記者問:「唔烚得唔得?」他回答:「冇問題,好多香港人都咁帶啦。」檔主又強調檔口有正規牌照,售賣的豬肉都已經過檢疫。
記者要求買兩斤烚過的豬肉,檔主將肉放入滾水烚約半分鐘,提上來後放入膠袋再用報紙包好。記者打開時只見豬肉表層半熟,輕按即有血水流出。
東門市場二樓一豬肉檔的女檔主聲稱,昨仍有多名港人買豬肉回港,平時最多有幾十人,又指許多人買豬肉與其他食物混在一起帶過關。記者跟隨一對在京湖市場買了400多元豬肉羊肉的男女返港,沿途無任何香港海關人員上前查問,過關後記者上前問他們是否買豬肉回港,兩人拒絕回答後離開。現時大陸每公斤豬肉價格比香港便宜約20至30港元。
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主席郭家麒指,所有傳染病都有機會透過未煮熟的肉類傳入,個別港人或貪價錢平而走法律罅,造成相當高風險。民主黨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政策發言人黃碧雲指,現時未有在法例上訂明肉類製品不能進口,隨時引入非洲豬瘟及問題豬肉,或引致嚴重食物安全風險。
海關回覆指,進口肉類、家禽及蛋類必須附有食環署署長的許可證或證明書,又指一向致力打擊走私活動,包括非法進口肉類,如清關過程發現懷疑受管制肉類,會將案件轉交相關部門跟進。本報翻查相關法例,違規者最高罰款5萬元及監禁半年。台灣本月22日截獲兩名攜帶豬肉零食入境的大陸遊客,罰款20萬元新台幣(約5.1萬港元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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