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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以為私家路可無牌駕駛」中大揸大膽車 兩教授罰款 停牌長青網文章

2019年02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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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bmitted by E123 Administrator on 2019年02月16日 19:45
2019年02月16日 19:45
新聞類別
港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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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蘋果日報】中文大學數學系助理教授張磊借用同校知名數學家、研究院教授于如岡妻子的座駕在校內「揸大膽車」,由於行車不穩定而被校內職員及保安截停。兩人昨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無牌駕駛等四罪。辯方求情時兩人曾在外國生活,當地均容許在「私家路」上無牌駕駛,兩人誤以為香港法例亦容許,因無知才犯案。裁判官最終判兩人罰款3,000元,停牌九個月。
記者:羅日昇 戴國輝
去年12月15日早上9時,一輛私家車在中大逸夫書院環迴西路行駛,由於私家車行駛不穩定,中大職員通知保安員,保安員半小時後截停私家車,發現張磊(35歲)是司機,于如岡(50歲)則是前座乘客,兩人透露是中大職員,張對無牌駕駛直認不諱。警方接報到場調查,證實于妻是私家車車主,當時在外地旅行,于遂使用她的車。張接受警誡時承認無牌駕駛,于則承認容許張駕駛妻子的車。
操普通話的張昨承認無牌駕駛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兩罪,于則承認允許他人無牌駕駛及沒第三者保險兩罪。辯方求情稱張已婚,育有一名三歲女兒,2012年在德國取得哲學博士,中大去年聘請他出任數學系助理教授,協助同案來自台灣的于如岡進行教學工作,張稱于為「指導老師」。至於于則在美國取得車牌,曾教授無牌的人駕車,是次應張的要求下犯案;由於外國容許在「私家路」上無牌駕駛,兩人誤以為香港法例亦容許,因無知才犯案。
官指行為愚蠢
辯方續指,涉案私家車是于妻最近購入,案發當日打算「試下部車」,案發時是學校假期,途人稀少,只以慢速駕駛400米。裁判官聞言質疑:「有冇人學四百米就停車?」又謂:「搵個冇牌嘅人去試新車?」辯方未能回應。
裁判官判刑指,幸校方收到投訴截停私家車,否則必會繼續愚蠢行為,兩人均為有學識及受高深教育的學者,不論是否熟悉本地法律,犯法必須受懲,但考慮到案發於早上,無行人接近,終判罰款和停牌了事。
案件編號:STCC33/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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