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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退協議書終死心 吳建豪石貞善已離婚長青網文章

2019年02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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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2月22日 07:56
2019年02月22日 07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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娛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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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蘋果日報】現年40歲的吳建豪和新加坡棕櫚油百億千金石貞善結婚五年,去年中吳建豪連寄兩封離婚協議書給石貞善,但女方不認同協議書上標註的離婚理由,因而拒絕。不過亦因事件讓本來有心求和的石貞善死心,主動寄上新版離婚協議書給吳建豪,雙方終在去年12月簽字離婚,回復單身。
未滿三年需理由
於13年11月結婚的吳建豪和石貞善,婚後一年已在Ig吵鬧,屢傳離婚消息,但因新加坡法律規定,結婚三年內如沒有特殊原因證明,例如發現對方有性病等較嚴重的事項,不得離婚,就算結婚滿三年,仍需提出合理,以及雙方認可的理由才能離婚。
石貞善去年先收到第一封離婚協議書,當時吳建豪提出「彼此已無共同生活逾三年」理由,但她發現對方找律師申請合法分居證明的時間,是在16年底,根本不足三年,於是退回協議書。
男方節日不回家
到第二封離婚協議書,吳建豪把理由改為太太「不支持他事業,興趣不相同」等,但石貞善密友表示結婚初期,女方經常自付機票陪丈夫四處工作,後來雙方關係變質,男方不再告知行蹤,她也無法支持。至於興趣不同一點,密友指吳建豪連許多特殊節日都不回家,才會沒有時間相處,何況是興趣。而且二人早於婚前已交往一段時間,豈會不清楚雙方興趣,因此石貞善不接受該理由,再度退回協議書。
對於吳建豪跟石貞善已離婚一事,台灣《蘋果》從女方密友方面得知,二人確實已離婚,但細節不便多談。
撰文:李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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