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明報專訊】隨着更多海外銀行到港成立分行,為加強對零售存戶的保障,金管局4月開始下達政策指引,海外銀行來港經營零售銀行業務,必須以附屬子銀行形式經營;發展企業銀行、私人銀行等業務,則可沿用以分行模式經營。本港目前只有交通銀行(3328)旗下的交銀香港,在港以分行形式經營零售銀行業務,該行副總經理陳霞芳表示,需要時間和成本把現有分行運作模式,改為子銀行模式。
金管局總裁陳德霖在昨日傳媒午宴上解釋,如果母行出現資金困難,分行由於和母行是直接財政連繫,有可能調動分行的資金,支援母行,相反如果以子銀行形式經營,母行一開始已注入資金予子銀行,雙方財政獨立,故子銀行的業務,可以完全受本港監管機構保障。
保障存戶 零售銀行須屬子公司
交銀香港發言人指出,該行在本港從事零售銀行業務超過70年,一直運作正常,現時已注意到金管局在運作模式上相關要求,下一步將會上報交行,並與金管局繼續溝通。有歐資分析員預期,即使交行要向交銀香港注入資金,成為子銀行,對交行的資本影響不大,因為交銀香港的規模有限。
除政策指引外,金管局亦正與銀行商討改善資金鏈的運作模式,希望跨國銀行把資金拆放路徑簡化。陳德霖引述資料指出,截至去年9月底,本港跨境銀行資金拆借達1.3萬億美元,而香港是淨資金提供者,拆出2260億美元。「企業可能慣性與母行或外國銀行作為交易對手,但資金鏈過於複雜,資金鏈的穩定性就會減低。」他解釋,本港銀行吸取存款後,往往把大部分的資金在同業市場拆放到海外銀行或母行,但最後貸款都是落入新興市場的企業,因為新興市場仍是全球經濟最高的地區。然而一旦遠方經濟出現問題,令資金鏈斷裂,即使香港經濟無礙,資金亦不能回流。他透露,本港部分跨國性銀行正測試減少跨境資金拆放,例如直接以區內的企業為交易對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