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明報專訊】為了每年600萬元的收入,李嘉誠旗下的和記黃埔(0013),不惜入稟法院提出司法覆核,挑戰政府城市規劃委員會的決定。
長江集團中心(下稱長江中心)是李嘉誠上市旗艦長江實業(0001)的總部所在,由長實旗下的和黃全資擁有。和黃欲將大樓部分公眾停車場改建為超市,卻因為城規會去年中頒布的中區分區計劃大綱圖,規定公眾車位數目下限以及零售樓面上限,令計劃泡湯。和黃日前正式提出司法覆核,要求城規會放棄施加新限制。地產界人士估計,涉及位置面積逾1萬方呎,若改裝後年租金市值收入約達600萬元。
入稟狀的申請人為和黃的全資附屬公司Turbo Top,答辯人為城規會。上述地皮原被規劃包括「商業」及「政府、機構或社區」地帶兩類,因此長江中心一帶除了該商廈外,還興建了郵局、公共空間、公眾停車場、公廁及小型的快餐場地等。
惟去年7月城規會將該地改劃為「商業(1)」,即限制長江中心不可減少已有的公眾停車位數目(最少800個),又限制該地的零售面積(最多7320方呎),令長實08年打算將800個車位中抽出78個(位於地庫2樓)改建超市的計劃受阻。長實指停車場使用量長期不足,城規會不應加諸嚴謹條款,阻止其改建計劃,但該會今年1月曾初部決定拒絕長實的建議,不會作出修改。
規劃署:設限為阻用途自由轉換
規劃署上周曾向城規會提交意見指出,該地皮的規劃意向是作為甲級寫字樓,將零售樓面上限設訂為7320方呎,是防止寫字樓樓面可以不受規劃制約並自由轉移至零售,另外該樓面上限與地契規定相符。該署並不支持和黃提出的要求。
本身是工程師的前城規會副主席黃澤恩指出,政府在長江中心地契中規限公眾停車位數目,或因為該地皮以前曾包括花園道公眾停車場。他表示,若規劃圖沒有限制,發展商便可申請修改地契,經補地價後更改車位數目以及零售樓面的限制,但若果規劃圖已設限,發展商便無機會改地契。
黃認為,在今次這個案上,相信運輸署的意見是十分重要。另有測量師表示,城規會根據城規條例行事,有權力就不同地皮進行特訂規管,且事前要進行公眾諮詢,但就以往司法覆核的個案而言,爭論點往往是決策的過程是否有疏漏以及是否考慮了不合適因素。
改裝後年租金料達600萬
另有測量師指出,相信若該位置用作停車場,假設出租率一般,年租金收入只約百多二百萬元,但若改作超級市場,呎租可達50元,年租金收入可上升至逾600萬元。
和黃:區內其他商業地未設限
和黃申請書指出,長江中心地皮被不公平對待,因為全張中區規劃圖,都沒有其他商業地皮,就不同的特定用途被施加樓面限制,而區內其他大型綜合發展如新地(0016)及恒地(0012)旗下的國際金融中心建築群,以及太古(0019)太古廣場,都沒有相關的限制。
由於是次城規會的改劃,除長江中心地皮外,尚包括國金中心地皮,所以申請書以相當的篇幅,將兩地皮作出比較,申請書指國金地皮面積接近是長江地皮的六倍,但只有整體樓面上限約450萬方呎,沒有就寫字樓及零售樓面訂上個別上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