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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型久遠龕場擬豁免長青網文章

2011年04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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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4月13日 21:59
2011年04月13日 21:59
新聞類別
港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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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明報專訊】政府擬立法規管私營骨灰龕場,但建議「小型龕場」和「存在已久」的龕場可獲豁免。多名立法會議員要求政府釐清「小型龕場」及「存在已久」定義,以免不法龕場巧立名目誤導市民。政府表示,會在下半年就發牌再諮詢公眾,有關定義要待諮詢後才可作實。

諮詢公眾方落實定義

立法會食物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昨日就規管私營骨灰龕舉行會議,食物及衛生局長周一嶽建議,「存在已久」及設有少於指定數目的龕位的龕場應獲得豁免。工聯會王國興擔心有不法龕場以「存在已久」招徠,售出龕位後政府將來取締會更困難,要求釐清何謂「存在已久」及「小型龕場」的龕位數目。

必須符合土地契約

周一嶽表示,有些龕場可能在民居發展前已存在,若現在立法規管可能有欠公允;另外,部分只放置家族及信眾龕位的小型龕場亦毋須接受規管,但政府現時對兩者定義沒有任何立場,要充分諮詢公眾再作決定。不過,即使獲得豁免,有關龕場仍要符合土地契約及消防安全等要求。

政府被指執法不力

政府遲遲未立法,民建聯主席譚耀忠指出,有龕場以「政府認可」字眼宣傳,質疑政府執法不力。周一嶽呼籲市民選擇龕場時,不應盲目相信廣告, 應參考當局制訂的表一及表二名單(見發展局網站),若發現有違例情况,政府會作跟進。

民主黨黃成智提到,有漁民在打魚時撈到大量骨灰甕。食物環境衛生署長梁卓文表示,現時八成海上撒灰的市民都是參與政府的先導計劃,政府亦清楚表明不可以把骨灰甕扔到海裏,政府會與海事部門協調,加強監察私營機構。他又呼籲漁民如有發現,可舉報事件,政府會提供協助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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