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誤踏油門撞斃女子長青網文章

2011年04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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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4月14日 05:59
2011年04月14日 05: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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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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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明報專訊】中年女雀友去年7月在旺角洗衣街附近麻將館通宵竹戰至清晨,打算橫過馬路時不幸被誤踏油門的失魂的士司機撞倒,稍後更被後來駛至的貨車再撞,而其中一名被撞雀友胸骨前後折斷,送院證實死亡。司機昨就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,獲輕判入獄1年及停牌4年。

官輕判被告﹕事件屬悲劇

因誤踏油門而奪去途人性命之的士司機李強嘉(55歲)事後亦深感後悔。法官昨判刑時指出,案件並不尋常,被告沒有受酒精或藥物影響、沒有超速等因素,卻因一個錯誤而導致事主枉送性命,遺下一個6歲女兒,事件無論對事主家人或是被告及其家人實屬悲劇,但強調法庭有責任保障道路使用者免受不負責任司機所傷害,法官相信被告是真心悔改並重犯機會不高,故決定輕判被告。

被告案發後內疚患抑鬱症

被告的大律師透露,被告自1979年起當的士司機,與妻子育有一對分別7歲及1歲的子女,一直是家中的經濟支柱,案發後因感到內疚及非常困擾而患上抑鬱症,事後沒有再工作,一家以綜援維生,他被捕後亦向警方表示,希望可以盡快完成法庭程序,讓他得到應有的懲罰。

控方案情透露,去年7月31日早上5時25分,事主肖學珍(39歲)、李美雲跟兩名雀友剛在旺角洗衣街一間麻將館竹戰完畢,在洗衣街北行欲橫過對面馬路,當時路邊正有一排車輛泊在路邊停車咪表位,各人均沒有為意被告正坐在其中一輛泊在咪表位之的士上,亦沒有聽到的士開動的聲音。

但當走在前頭的肖及李經過被告的士打算過馬路時,被告突然將的士駛出馬路,將兩人撞倒馬路上,與此同時一輛貨車駛至,使兩人再遭車撞倒,倒卧在兩車之間。巡警聞聲趕至,將兩人送院,惟肖搶救失敗死亡,李則手腳及頭部受傷。

被告在警誡下透露,當時他正打算將車由泊車位駛到馬路上,卻突然見到兩人走近車頭,他本欲煞車,但卻誤踏油門,結果的士直撞兩人。

【案件編號﹕DCCC159/11】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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