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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明報專訊】再有無知少女疑墮性交驅鬼陷阱。42歲無業男子涉嫌自詡精通道學法術,向只得15歲的女友胞妹聲稱,與他性交可驅鬼,誘使少女在2004年至2010年間於胞姊所住的公屋單位內與他多次發生性行為。
無業漢阮毓健被控7項以虛假藉口促致女子作非法性行為罪,暫毋須答辯,准以1000元保釋外出。案件押後至5月11日再訊,控方表示將準備文件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。
事主被騙數次後起疑
他被控於2004年9月至2010年1月期間,6次在沙田某屋邨及1次在九龍塘歌朗妮酒店,向女子X訛稱與他性交,她體內的鬼會被驅走,促使X與他7次作出非法性行為。
據悉,無業漢是X胞姊的男友,自詡精通道學法術,X與他第一次性交時只得15歲,X性交數次後始懷疑事情真偽。
【案件編號︰STCC1642/11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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