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明報專訊】曾任區議員13年的西醫李躍輝,聯同在區議會打滾多年的前九龍城區議員蔣世昌等多人,在2009年區議會大圍(美林及美城)補選中,用盡各種「踩界」方式優待選民,作出鋪天蓋地的間接宣傳替李拉票,結果李、蔣共5人昨於區院被裁定10項賄選舞弊等罪成,法官已明言各人逃不過牢獄之災。
案中被告李躍輝(42歲)、蔣世昌(54歲)、梁駿業(40歲)、余惠慈(36歲)及張勝佳(43歲),法官將於今午聽取各人的求情陳辭,控方昨向法官呈上案例,顯示上訴庭對選舉舞弊罪行非常重視,認為除非有非常特殊情况,否則必須判定罪者入獄。法官閱後認為本案舞弊規模嚴重,必須判處監禁,並拒絕各人保釋申請。
成立福利會 「踩界」拉票
控方案情指出,補選於2009年3月29日舉行,蔣、梁及余在補選前個多月於美林邨成立福利會,繼而以福利會名義在選舉前密集舉行12次晚宴、多次廉價本地一日遊,以及派發100元現金券及替福利會會員免費注射流感疫苗、派發宣傳健康的書籍及環保袋等。控方亦傳召特赦證人、西貢區議員何民傑出庭,講述李如何跟他商討以各種「踩界」方法作選舉宣傳(見圖)。
何民傑的證供顯示,當他向李躍輝提出可以出版健康書名義宣傳,以提高李的公信力時,李不希望以真名出書,遂提議作者名為「理依新」,以隱喻作者為「李醫生」。最終該書命名為《1定最好329招健康秘訣》,由於李躍輝當時的選舉人編號為1號,「329」則是選舉日期。
官﹕明顯有組織部署
另外,何提到李躍輝安排他與福利會幹事,即其中3名被告蔣、梁及余,討論助選及洗樓事宜,又暗中出資聘用大批助選團,以46萬元進行民調等,更指李曾透露為該次選舉預算花費500萬元。
法官游德康昨裁決時表示,雖然在各項活動及宣傳物品中,均未有提及任何選舉或鼓勵會員將選票投給李躍輝的字眼,但綜觀上述活動及宣傳的時間、環境證供及何民傑的證供,他認為福利會成立目的,正正只是為李的選舉作宣傳,尤其是福利會要處理過百萬金錢,卻從沒有銀行戶口,明顯是不想有任何書面紀錄,避免遭他人追溯金錢源頭。
游德康指在各項活動中,被告經常提出「健康第一」、豎起拇指等舉動,實際上企圖以含糊的方式替李助選。法官更指李及蔣均具區議會競選經驗,對選舉規範非常清楚,明顯他們是有組織地部署,希望繞過法律將助選機制放在美林邨。
【案件編號﹕DCCC47/10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