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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牌慈善團體 善款無法追長青網文章

2011年04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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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4月18日 21:59
2011年04月18日 21: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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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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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明報專訊】法律改革委員會正研究加強監管慈善組織籌款的立法建議,本報將於連續數個周一,為讀者剖析現時慈善組織籌款的監管問題。今天首先報道,在雲南狎孤的香港社工李國華雖於今年1月被判囚,但其創立的施比受協會籌得的30萬元捐款如何處理,至今仍未解決。

撤免稅資格團體增 善款去向未披露

香港施比受協會雖已被撤銷免稅慈善團體資格,但因現行法例漏洞,當局原來無法永久凍結或討回該會滾存的逾30萬善款。警方消息稱,只能循善款籌集時是否涉欺詐善長的方向調查,望能阻止李國華最終成為善款的「得益人」。

事件並非孤例,09/10年便有97個團體被撤銷免稅資格,較08/09年度激增兩倍,這些團體籌得善款的去向成謎,因負責監管的稅務局沒有披露。

前社工李國華早年創辦免稅慈善機構香港施比受協會,協會聲稱宗旨是資助雲南鄉間的孤兒院,吸引不少善長包括義工岑丹鳳捐錢。後來岑丹鳳揭發李國華竟涉淫辱內地孤兒院多名女童,李國華最後於今年1月被香港法院被判監8年,施比受協會的銀行戶口同日被暫時凍結,連協會網站也跟着消失。但原來善款爭議仍未完結。

警查是否涉騙 盼追回款項

岑丹鳳透露,警方港島總區重案組近日與她面談,查問有關施比受協會募捐善款詳情。據她了解,警方是希望調查善款當初收集是否涉刑事,例如有否欺騙善長,若有證據,警方希望再作檢控,並向法庭申請把施比受協會滾存的逾30萬善款視為犯罪得益,以從速討回,免最終落入李國華或相關人等手裏。但警方暫仍未能掌握足夠證據行動。

岑丹鳳引述警官稱,警方關注的是現時籌款行政費無監管,故擔心施比受協會的負責人可能巧立名目,濫用善款。

警方消息人士證實,警方確關注施比受協會善款的去向,現時關鍵是欲了解當初該會籌款時,是否有人曾就捐款用途誤導善長或涉不適當處理善款。警方發言人呼籲,若市民有任何涉及非法籌款或懷疑行騙的罪案消息,應向警方舉報。

岑丹鳳稱,欣賞警方鍥而不捨的態度,但今次事件反映,現時缺乏法例監管慈善團體的善款收支透明度、善款使用及善款凍結問題。她批評施比受協會成立及曾獲稅局免稅資格多年,卻因僅以社團註冊,致一直毋須公開善款收支(見另稿),她促當局改革制度,從速制定慈善法。

稅局:團體解散須捐出資產

稅務局發言人則證實,今年1月已撤銷了施比受協會的免稅資格,但以保密條款規定為由,沒公開撤銷資格的原因。稅局指出,《稅務條例》沒授權它凍結被取消免稅資格的慈善團體的資產及銀行戶口,但稅局會要求要申請免稅資格的慈善團體,要具備規管其活動的文書,文書要確保團體收入及財產只能用於促進其所列明的慈善宗旨、禁止成員之間分攤入息及財產,並在解散時把餘下資產捐贈其他相同宗旨的慈善團體。

明報記者 陳志偉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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