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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庫局﹕研簡化第二上市長青網文章

2011年04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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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4月18日 05:59
2011年04月18日 05:59
新聞類別
財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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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明報專訊】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梁鳳儀表示,積極開拓香港發展成海外企業第二上市的市場,政府、證監會及港交所正研究簡化上市程序。有投資銀行家指,此舉有助香港應對上海國際板下半年落實的挑戰。

一名中資投行的高層表示,現時第一及第二上市程序分別不大,如果可以簡化盡職審查 (Due Diligence)、上市報告等,相信會吸引到更多外國公司來港作第二上市。

第二上市是指發行人在其他地區的交易所上市後,到其他地區進行第二上市籌集資金。至今有五家公司以第二上市方式來港上市,包括南戈壁(1878)、宏利(0945)等(詳見表)。梁鳳儀與傳媒茶敍時表示,愈來愈多海外公司如PRADA來港上市,因為看到香港的資金流動性高、未來亞洲業務收入可觀。她指部分公司在海外地區已上市,也會考慮未來在亞洲發展的情况,她希望吸引這些公司來港第二上市。

第一上市時已獲審查 程序可簡化

梁鳳儀指海外公司在第一次上市時,已經通過當地監管機構審查。因此政府、證監會及港交所研究本港第二上市程序可否更方便、快捷,但不降低對保護投資者要求。他們會參考其他地方第二上市監管模式。她指港交所的認可司法管轄區已經增至19個,包括﹕澳洲、巴西、法國、德國、新加坡、美國加州、盧森堡等。她強調有關地區的公司法,對投資者保護跟香港相若,香港才會接受有關法例。被問到淡水河谷(6210)的交易量一般,市場是否熱中第二上市?她稱該股是介紹形式上市,沒有公開招股,流通性相對較低。

投行高層:港作第二上市有吸引力

有中資投行高層表示,第二上市程序同樣要做足盡職審查、上市報告,也要進行證監會抽查審問程序。他認為如果海外公司的第一上市地是成熟市場,監管機構做好審查工作,本港可以調整上述程序。他指香港作為第二上市地區,有一定吸引力,因為香港效率較高,很多海外公司傾向來港,而不選擇內地的國際板。

另外,梁鳳儀提到仍在研究商業信託(business trust)的市場需要,大前提是不可以降定公司管治要求。她又指監管機構正研究一旦要推行信託,會否有較快捷的方法,因為修改法例會較複雜。電盈(0008)3月底稱考慮分拆電訊業務成立商業信託,首選是香港。她稱沒有特定時間完成商業信託的研究,冀盡快完成。

明報記者陳健佳報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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