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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明報專訊】高等法院昨日改寫了香港的環境影響評估制度。這個大膽的裁決,並非由泛民陣營的政治大狀作出,而是向來獲政府重用的資深大律師霍兆剛,他去年2月才加入高院當原訟庭法官,今年2月已坐直升機升任上訴庭法官,是司法機構的明日之星。
政府報告無行差踏錯
環保署為港珠澳大橋做的環評報告,完全跟足既有程序,沒有行差踏錯,霍兆剛為什麼要把它推翻?因為他認為現有的制度本質上有缺陷。現有制度只量度工程造成的污染物累積影響,會否超出環境許可上限,卻沒有量度不做工程的污染情况作為基線,跟有了工程後的污染作比較,從而看到每個工程的污染足印有多大,進而要求施工者減輕污染。
這個量度和減少污染足印的概念,聽來很合理,卻是現有環評法例、技術備忘錄和研究概要都沒有具體提到的,只能從法例的通則中加以演繹。
據法例演繹現有制度缺陷
這類高難度的法律演繹,其實猶如司法立法,一般高院法官不敢做,怕被上級法院推翻,通常由終審法院法官去做。事實上,霍兆剛作這個演繹時,援引的先例正正是終審法院2006年在紹榮鋼鐵案中大幅改革環評制度的歷史性裁決。用藝高人膽大來形容他這個高院裁決,並不為過。
明報記者 劉進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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