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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赦證人獻計助宣傳長青網文章

2011年04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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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4月19日 05:59
2011年04月19日 05:59
新聞類別
港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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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明報專訊】今次法官裁定李躍輝、蔣世昌等人賄選罪成,除了依仗廉署人員連日來監視得來的環境證供外,案中特赦證人、現任西貢區區議員何民傑的證供亦起關鍵作用,法官昨更在判辭中形容何為「誠實可靠的證人」。但原來案情揭發,李躍輝向街坊大派被指是「自我宣傳」的著作,背後正是何民傑出謀獻計。記者昨嘗試聯絡何民傑,但至截稿前未有回覆。

何民傑獲讚誠實證人

本身是民間團體「107動力」召集人的何民傑,一向關注政府是否善用公帑,多次「帶團」到政府總部示威,即使本案揭發後,何在政圈仍保持活躍,上周三立法會審議預算案,他更在門外搞音樂會,反對政府增加煙草稅。

何民傑在審訊中透露,他在99年區議會場合認識李躍輝,09年對方要求他擔任選舉經理,何因事忙拒絕,但最終仍參與助選。後來為提高李的「公信力」,何民傑主動建議他出資印刷一本小冊子,名為《1定最好329招健康秘訣》,李躍輝為怕張揚,以「理依新」名義出版。小冊子表面是向街坊提供健康貼士,但書中有李的參選編號(1)、選舉日期(329)及暗示李的專業身分,藉以繞過選舉法例作自我宣傳,但最後仍被法庭定罪。

此外,何民傑在李躍輝指示下,高價招攬學生及其家人出任助選團,臨近選舉時,李每天都把5至6萬元現金交給何,作為助選團開支。何民傑更親證在選舉前夕,曾與「福利會」成員蔣世昌、梁駿業等開會,商討如何分別以助選團及「福利會」名義,於選舉日替李助選。這些證供都被法官指正好反映「福利會」成立目的,實是要替李助選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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