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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明報專訊】最低工資條例訂明,殘疾僱員可自願參加「生產能力評估」,根據其生產力與一般僱員比較,再決定薪酬水平。有市民投訴,有聘請殘疾人士的志願機構,未有給予僱員參與評估的機會,就將僱員辭退。
「連評估機會都唔畀」
生產能力評估由職業治療師、物理治療師、註冊社工負責,例如評估結果顯示該殘疾僱員的生產力為健全僱員的一半,其最低工資便是每小時28元的一半,即14元。
聽眾吳小姐昨日致電港台節目《千禧年代》透露,她的一名傷殘朋友於政府資助的志願機構工作3年多,月薪5500元以下,上月底遭公司以最低工資為由辭退,同日公司內還有3人被炒。
吳小姐解釋,事主「其中一隻手有問題,無乜力」,對工作的確有影響,例如未能提起重物,但她不滿該機構「連評估機會都唔畀」,她認為傷殘僱員其實情願人工少,也希望自力更生工作。她稱目前有部分快餐店會聘用傷殘或智障人士,擔心他們遲早亦會失業。
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林煥光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,他不充分認同生產能力評估機制,認為會令殘疾工友受壓力。
平機會發言人指出,今年暫未收到殘疾人士因最低工資而被辭退的投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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