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明報專訊】市民致電1823投訴行人路地陷有積水,卻遇上5個政府部門互相推卸責任,搞足1年零5個月才完成修葺工程。申訴專員公署批評政府部門責任不清、職員疏忽、各家自掃門前雪,損害政府形象,矛頭尤其指向康文署。
康文署稱忙沒跟進
有熱心市民在2009年3月致電1823投訴,指康文署遊樂場一段行人路地陷有積水,1823將投訴轉交地政總署,署方翻查撥地條款後,顯示這條路只通往康文署遊樂場,指應由康文署負責,於是經1823轉介至康文署,但康文署以忙為由沒有跟進。地政總署雖然有派人兩度視察該行人路,但選擇在沒下雨的日子後視察,結果因沒有積水而當作工程完成。
該市民在2010年2月再次投訴,1823沒發現是去年同一宗投訴,重新開過檔案,並轉介渠務署,渠務署視察後發現與其無關,於是個案經1823轉交路政署,路政署指道路非其保養範圍,事件再次不了了之。
黎年:找負責部門更難
同年4月該市民再次投訴,1823中心再次交路政署,路政署再視察多一次,發現無關後建議轉交地政總署。地政總署再次接手,職員卻沒留意之前已查過撥地款條應由康文署跟進,將個案轉介給民政事務總署和路政署。民政總署將個案交康文署,康文署職員說該行人路不屬其管轄範圍,個案再次拋回給地政總署。
地政總署同年6月向康文署提供遊樂場的撥地條款,確定應由康文署負責涉事路段的維修工作。結果維修工作在8月才完成。
申訴專員黎年說﹕「其實解決行人路地陷問題不難,但找出哪個部門負責更難。」他指部門間互相推卸責任,是因為分工不清楚,很多灰色地帶,其實各部門只要多走一步,問題便可很快解決。他又指事件中最大責任是康文署。
康文署﹕加强員工認知
康文署回應稱,已實施改善措施,包括翻查及存檔所有康樂場地的撥地條款,並加強員工對撥地條款的正確認知和理解。
另外,公署又批評房屋署編配公屋過程不公,指房署收到申請人查詢時,都會暫停其編配單位程序,可能延遲申請人上樓時間。房署回應稱,會改善制度,如果不涉及額外公屋分配要求的查詢,便不會暫停申請人的編配單位程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