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蒙民偉家族分產 李國寶請示法庭長青網文章

2011年04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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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4月21日 05:59
2011年04月21日 05: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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港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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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明報專訊】「電飯煲大王」、信興集團創辦人蒙民偉去年7月病逝後,其財產分配問題陸續引發訴訟,由於其兩任妻子與子女都對分產存在疑問,身為蒙民偉遺產執行人的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及另一名律師,日前入稟高等法院,要求法院就蒙的財產分配作出指示。

蒙民偉去年7月病逝,享年82歲。根據入稟文件,原來蒙於2007年6月已立下遺囑,並於翌年4月修訂。文件無披露蒙民偉的遺產總值,但一般相信,他創辦的信興集團估值約為50億元,其中一半股權由海外公司Huge Surplus Ltd.持有,其餘一半屬蒙民偉、兒子蒙德揚及另兩間海外公司持有。

蒙民偉與前妻楊雪姬育有6子女,四子德聰早夭,夫妻於2002年辦理離婚,當時楊得到逾10億現金作贍養費,當年單是蒙民偉一方律師費就用上千萬元。蒙其後與在酒店任侍應的王蓓芬結婚,兩人育有一女蒙珮兒,現年16歲。

李任遺產執行人 兩妻對分產存疑

案件原訴為蒙民偉遺產執行人李國寶及律師蔡奮強,答辯人為長女蒙倩兒、妻子王蓓芬、利比里亞公司Timmerton及蒙的前妻楊雪姬。去年10月,楊雪姬與5子女及持有信興集團9.98%股權的Timmerton,一同入稟指Huge Surplus Ltd.名下的信興一半股權屬他們所有。

根據李國寶的入稟文件,Timmerton聲稱為蒙民偉債權人,而楊雪姬雖然不是蒙的遺囑受益人,但她亦表示有權獲分蒙的遺產,李及蔡遂要求法庭指示他們應否對Timmerton及楊提出抗辯。

李及羅又稱,蒙的遺孀王蓓芬認為,蒙民偉逝世後,二人在東京三菱UFJ銀行及敬誠證券有限公司的聯名戶口內的財產,應全屬王蓓芬一人擁有。對此,執行人亦要求法庭指示應如何處理。據接近蒙家人士說,該兩戶口內的資產只是「小意思」。

律師馬華潤解釋,今次入稟,是因為遺產執行人在管理遺產時出現困難或有疑問,因此向法庭尋求指引,並將所有受關連人士、即兩名受益人及對遺產有申索的人列為答辯人,讓他們有機會向法官陳辭以助法官決定。他解釋,法庭非要決定資產誰屬,只是指示執行人「條路點行」,相信日後難免要開庭審理。

【入稟編號:HCMP730/11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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