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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明報專訊】重慶合川區一名父母離婚、隨母生活的17歲少年華華(化名)日前向法院起訴親生父親,指其不給生活費。其父在庭上稱,他每月均按時給錢,也經常給兒子買學習資料的費用及相應學費,今年春節就給了2000元人民幣。但華華卻矢口否認父親說法,並要父親出示收據和帳單,把父親氣得暴跳如雷。
後經法官勸誡,華華才承認是因他想買遊戲機,父親不給錢,才告到法院。自覺理虧的他主動向法院撤訴並向父親道歉。
重慶晨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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