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氣站樣本再不合格長青網文章

2011年04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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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4月25日 05:59
2011年04月25日 05:59
新聞類別
港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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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明報專訊】加德士車用石油氣被驗出成分不合格,已於上周六及昨日更換新一批石油氣,但機電署上周六再從蒲崗村加氣站抽取樣本化驗,初步結果仍顯示樣本的丙烷/丙烯及丁烷/丁烯的比例仍不合格,機電署對加德士重複出現石油氣品質不合格深表失望;加德士繼續停止銷售所有車用石油氣。

加德士發言人表示,會調查事件,暫時停止銷售旗下5個油站內的車用石油氣,直至找出原因。機電署要求加德士盡快解釋。

機電署促盡快解釋

機電署上周三在加德士蒲崗村道加氣站例行檢驗時,抽取的石油氣樣本不合格,其丙烷/丙烯及丁烷/丁烯含量分別為43%及57%,與規格要求的20%至30%,及70%至80%不符。機電署新一輪化驗初步顯示,樣本的丙烷/丙烯及丁烷/丁烯的比例為44%及56%,與上次結果分別不大。

加德士昨表示,上周四收到機電署的檢驗結果後,已即時委託第三者驗證機構,抽取在油庫石油氣缸內的車用石油氣測試,結果證實,3個石油氣缸當中,其中兩個氣缸的石油氣成分未符政府要求。加德士強調,該公司以確認合規格的石油氣,更換旗下油站的石油氣,而該公司委託驗氣的驗證機構與政府相同,不明為何化驗結果有異。

學者:或油庫舊氣未清

理大機械工程學系工程師盧覺強分析,加德士委託驗證機構確認石油氣合規格,但沒提及在哪裏抽取樣本,「不排除油庫氣缸的石油氣合格,但油站卻可能未完全清理原有石油氣,在這情况下混入合格的石油氣,抽取樣本化驗,仍有機會不合格」。但他強調,丙烷/丙烯比例較高,不影響車輛引擎,缺點是廢氣排放較高,但會被車輛的催化器燃燒及過濾,問題不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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