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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撞特首」青年 改控擾亂秩序長青網文章

2011年04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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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4月28日 08:59
2011年04月28日 08:59
新聞類別
港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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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明報專訊】社民連成員黃俊杰上月在辛亥革命展覽,向特首曾蔭權示威時被指撞到其「心口」,即晚被警方以普通襲擊罪拘捕,事隔近兩個月,警方昨日突然改以「擾亂公眾秩序」起訴黃俊杰,下周三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。法律界對於律政司改以另一控罪起訴黃俊杰,估計是因為沒有足夠證據,證明是黃俊杰有意圖地襲擊特首,但亦有意見擔心,此舉有可能是為使曾蔭權不用出庭作供,黃俊杰批評律政司已淪為替政治服務,失去獨立性。

今年25歲的黃俊杰,報稱任職廚師。事源於上月1日,曾蔭權在科學館出席辛亥革命展覽時,在進入會場前遇到數名社民連示威者,有人欲遞上粟米斑塊飯時引起混亂,其間曾蔭權稱被撞胸口,感到痛楚,晚上到瑪麗醫院驗傷。示威前站在曾蔭權前方的黃俊杰,當晚即時因普通襲擊罪被捕。

至昨日黃再次到尖沙嘴警署報到時,正式被警方起訴。警方發言人證實,已落案控告1名25歲男子一項「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」罪名,指他涉嫌在香港科學館一項活動時,「在科學館廣場及入口處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」。案件將於下周三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。而特首辦則指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,對所有問題不作回覆。

黃俊杰昨日接受查詢時,對律政司更改罪名控告他,大為不滿,「他當日明明是說給人家襲擊,但是最終卻用擾亂公眾秩序控告我,不是普通襲擊,我要求曾蔭權向我公開道歉。」黃俊杰質疑,事實證明根本沒有示威者襲擊過特首,質疑只是為了更容易「釘死他」,迫使律政司以另一條控罪作出起訴。

法律界指不罕見 改控更易入罪

黃俊杰表明不會認罪,已委託同樣是社民連成員的大律師葉賜豪負責案件。而為表達不滿,社民連今日下午3時會到禮賓府門外示威,要求曾蔭權就訛稱被受襲擊,公開向他道歉。

對於律政司更改控罪,法律界指情况並不罕見。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曾經看過事發片段,認為黃俊杰明顯並無觸及曾蔭權,若律政司堅持以襲擊起訴,入罪可能不大。相反,若以「擾亂公眾秩序」起訴,則只要證明黃行為令人不安,便有入罪可能,估計律政司基於此考慮而更改控罪。

倘被「盤散」可被指不誠實

但本身是律師的民主黨涂謹申則質疑今次是一個「政治安排」,因為一旦黃被控普通襲擊,曾蔭權便需要出庭作供,在接受盤問時隨時被「盤散」,而會被法官指為不誠實證人,因而惹起極大政治風波,「我從警方中聽聞,特首至今就此事沒有落過口供,既然連口供都無落,又如何控告對方普通襲擊呢?」

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認為,只要控方能證明黃俊杰的行為是擾亂秩序,而其行為相當可能導致社會安寧破壞,例如人身可能遭傷亡、財物有可能遭到損失,便可以入罪。他相信,警方難以證明黃有意圖襲擊特首,所以放棄以「普通襲擊罪」控告對方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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