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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長練拔槍走火自轟長青網文章

2011年04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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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4月28日 21:59
2011年04月28日 21:59
新聞類別
港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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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明報專訊】警隊證人保護組(WPU)一名「時沙」(警署警長),昨晨在灣仔警察總部的靶場進行射擊練習時,手持的Glock 19曲尺手槍突然走火,警長右腿中槍,送院急救後情况穩定。據悉,該「時沙」當時的練習是要從腰間槍袋拔槍再開槍,有熟識槍械人士認為,相信走火是人為意外,與訓練時快速拔槍有關。

受傷警署警長胡錦榮(48歲)事後送急症室初步救治,證實子彈打中右大腿外側,留下兩個槍傷傷口,事後要留院觀察,目前情况穩定。據了解,胡錦榮加入警隊逾30年,現隸屬警隊保安部證人保護組,專門負責重要證人的保安工作。

右腿兩傷口 留院觀察

現場為警察總部西翼內一個室內靶場,消息稱,事發昨晨11時許,胡在上址進行射擊及戰術訓練。由於他以右手持槍,其槍袋亦放在右邊腰間。訓練期間,胡嘗試以右手從腰間槍袋拔出曲尺手槍,手槍突然走火,打中其右腿,胡當場受傷倒地,在場同僚立即通知上鋒及召救護車到場。救護員到場把胡急送瑪麗醫院救治,他送院期間清醒。

警員事後到現場調查,初步相信事件屬意外,並把案件列作意外走火處理,由刑事部跟進調查。

據了解,警隊會按不同崗位設計不同的射擊訓練,由於肇事警署警長屬證人保護組,練習包括由槍袋抽出手槍射擊,以訓練警務人員反應。翻查資料,今次已是近年第四次有警務人員使用曲尺手槍時走火受傷,有熟識槍械及射擊訓練的前華籍英兵表示,今次走火相信是快速拔槍所致﹕「你不把手指放進扳機,基本上手槍不會走火,可能是警長訓練時移動太快,拔槍時不小心按了扳機。」

訓練複雜 風險較大

有資深警務人員指出,保護證人組的射擊和戰術訓練有別於一般警務人員訓練,一般警務人員接受射擊訓練時,練靶時只需站着射擊,不需走動太多。保護證人組的射擊訓練較複雜,使用Glock 17及Glock 19半自動手槍的組員,要模仿一邊夾住要人,一邊拔槍射擊目標,由於目標會移動,警員的行動要非常迅速,手槍走火的風險相對較大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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